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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指南
条二次供水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二次供水设施合格证》后,方可供水。第二条二次供水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
2025/6/221 -
水质监测中两种不同浓度溶液混合配制第三种溶液的计算
计算法原理是两种已知浓度的溶液中所含溶质质量之和,必等于新配溶液中所含溶质的总量。设:应量取两种已知年底溶液的体积分别为V1和V2,质量分数浓度为x1和x2,密度为ρ1和ρ2;配制溶液体积为V3,质量...
2025/6/221 -
水质监测中质量分数浓度溶液计算
质量分数浓度(m/m%)溶液定义:100g溶液中含有溶质的质量(g),即:质量分数浓度=溶质克数/溶液克数*99%(1)用固体溶质配制质量分数浓度溶液设:所配制溶液的总质量为m,质量分数浓度为x%,m...
2025/6/240 -
水质监测中体积比浓度的计算
体积比浓度(V+V)液体试剂相互混合或用溶剂稀释时的浓度表示方法,由A体积试剂与B体积稀释剂混合而成,以A+B的形式表示。如(1+3)的H2SO4,是指1单位体积的H2SO4与3单位体积的水相混合。配...
2025/6/246 -
水质监测中溶液的配制
溶液的配制普通试液的配制普通试液也称为一般溶液或辅助试剂溶液,是指未规定精确浓度只用于一般实验的试液,常用于控制化学反应条件,在样品处理、分离、掩蔽、调节溶液的酸碱性等操作中使用。配制普通试液的实验用...
2025/6/216 -
水质监测法定计量单位浓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对试剂浓度表示为:硫酸(ρ20=1.84g/ml),即不用浓硫酸这一名称;盐酸(ρ20=1.19g/ml);硝酸(ρ20=1.42g/ml);氨水(ρ20=0.9g/ml)...
2025/6/217 -
株洲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指南
设施管理指南条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安装。第二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改造,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同时交付使用。第三条...
2025/6/229 -
株洲市二次供水管理总则
株洲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株洲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2025/6/220 -
水质监测中的水质分析SI基本单位
与水质分析有关的法定计量单位1.SI基本单位:国际单位制共有7个基本单位,见表4.4.(1)长度单位长度用米(m)作为基本单位,其分数单位有分米(dm,1´10-1m),厘米(cm,1´10-2m),...
2025/6/235 -
长沙市城市供水附则
附则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用户提供用水。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提供用水,包括二次供水...
2025/6/216 -
水质监测中的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我国计量单位从1991年起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包括:1.国际单位制(SI)的基本单位;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3.国际单位制中具...
2025/6/218 -
长沙供水管理条例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从事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经营业务的用户未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
2025/6/237 -
违反城市供水的处罚条例
条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第二...
2025/6/224 -
水质监测中纯水的贮存要求
纯水的贮存要求纯水是水质分析实验中使用最多的纯净溶剂和洗涤剂,应妥善贮存,防止受到污染。高纯水则应贮于聚乙烯、有机玻璃或石英玻璃容器中。在一般的无机分析中,贮存纯水应使用聚乙烯容器。因为玻璃容器中含有...
2025/6/256 -
城市供水的违反条例规定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第(一)项行为可处盗用、转供水量水费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盗用水量无法计量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第(二)、(...
2025/6/230 -
水质监测中离子交换法的纯水制备
离子交换法将自来水用离子交换树脂处理所得到的纯水叫“去离子水”。与蒸馏法相比,离子交换法制取纯水具有设备简单、出水纯度高、操作技术较易掌握、产量大和成本低的优点。很适合于各种规模的实验室采用,因此,目...
2025/6/244 -
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
节约用水管理(略)章法律责任条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
2025/6/222 -
水质监测中蒸馏法制备一般纯水
分析实验用水的制备分析实验用水即指纯水,包括普通蒸馏水、重蒸馏水、由树脂交换制备的去离子水等。纯水在水质分析中相当重要,每一步分析操作都离不开它,而且用量较大,有时可超过水样量数倍。由于水质分析技术的...
2025/6/222 -
城市用水规划许可
条禁止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第二条城市环卫、绿化、市政等用水,应当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设立专用水栓,安装计量水表,并按有关规定与...
2025/6/220 -
城市供水故障维修措施和日常收费
城市供水企业自接到用户对供水设施故障报修申请后,应当及时派员工到现场进行维修。对其中暂停供水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证用户生活用水。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
2025/6/221
